2025年辞退员工新规定全文解读与法律适用分析

2026-01-07 11:16:49 2阅读

随着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持续完善,旨在进一步平衡劳动关系双方权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于2025年推出了若干重要修订。本次新规聚焦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俗称的“辞退”)环节,对实体条件与程序规范均作出了更为细致和严格的规定,对企业的合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也为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更清晰的法律依据。

新规定的核心精神在于强化“解雇保护”,严格限制用人单位的随意解雇权。在实体条件方面,新规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关于因劳动者过失可即时解雇的情形进行了限缩解释。例如,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认定,新规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其规章制度本身内容合法、制定程序民主且已向劳动者公示,同时劳动者的违纪行为需达到“重大且故意”的程度,并对企业运营造成实质性损害,单纯的一般性违纪或轻微过失不再构成合法解雇的充分理由。对于“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界定,也强调了需与“造成重大损害”的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2025年辞退员工新规定全文解读与法律适用分析

在无过失性辞退(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方面,新规进一步明确了“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认定标准与后续义务。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原定工作职责,且此处的“培训”或“调岗”需具有合理性与正当性,不得变相逼迫劳动者离职。关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新规列举了部分排除项,如一般性的企业部门结构调整或技术革新,若未导致岗位实质性消亡,则不被轻易认定为“客观情况重大变化”。

程序正义是新规的另一大亮点。新规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在作出辞退决定前,必须履行正式的调查核实程序,并给予被调查劳动者书面陈述和申辩的机会,相关记录须存档备查。对于需提前三十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通知的形式与内容规范性要求也更为严格。尤为重要的是,新规将用人单位的“通知工会”程序从倡导性规定提升为强制性前置程序,规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应通过所在地区域工会或行业工会听取意见,否则解雇程序存在重大瑕疵,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在法律责任层面,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新规重申了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赔偿金。在计算赔偿金时,对劳动者工资标准的认定规则进行了优化,使其更贴近劳动者的实际收入水平,加大了对恶意解雇行为的惩戒力度。同时,新规也引导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与法院在审理时,加强对解雇决定事实依据与程序合规性的全面审查。